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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强村民鲁正有想筹点钱置办年货,竟盗窃本村刘某家的耕牛卖。日前被宁强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2000元。
今年32岁的鲁正有是宁强县铁索关镇朱家坝村村民,该鲁平时游手好闲,不务正业。春节前夕,他看着邻居们都忙着置办年货,自己却无钱过年,便瞄上了同村刘某家的一头个大体壮的耕牛,想变卖后“筹点钱过年”。去年12月12日晚,鲁正有趁刘某全家人入睡之机,潜入刘家牛圈内将耕牛盗走。宁强铁索关派出所接警后,迅速出击,当天便将鲁正有和帮助销赃的吴天喜抓捕归案,将耕牛扣押。
经鉴定,鲁正有盗窃的耕牛价值4200元。宁强县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,鲁正有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2000元;吴天喜被以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处罚金1000元。
(LQ ) |